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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uldrip🇰🇷

从明天起,AI虚拟人物若不标注将视为虚假广告

全面监管AI虚拟人物广告……具体化“标注义务”标准

即使标注为虚拟人物,若经验虚假或夸大仍属于监管对象

公正交易委员会于31日宣布,已确定包含上述内容的《关于推荐、保证等标注与广告审查指南》修订案,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旨在通过完善判断是否违反《标注广告法》的详细标准,以应对AI应用广告的扩散。

根据修订案,广告推荐与保证的主体类型中新增了“虚拟人物”。在原有的消费者、名人、专家、团体、机构等4类基础上,将基于AI生成的虚拟人物定义为独立主体。

因此,出现AI医生、AI教授等虚拟人物的广告也将成为监管对象。此类广告必须根据媒体特性进行标注,以便消费者能够轻松识别。

对于视频广告,在虚拟人物出现期间,必须在画面中靠近人物的位置持续显示“虚拟人物”等字样。

在博客或网络社区等基于文字的媒体中,要求在帖子标题或正文开头明确标注“包含AI生成的虚拟人物”等字样。

此外,即使标注了是虚拟人物,但如果伪造成实际体验过,并基于虚假或夸大的经验进行广告,仍可能被判定为不当标注或广告。例如,以“我亲自试用了这款产品,效果很好”这种方式将并未实际发生的体验当作事实传达,将成为制裁对象。

不过,违反指南本身并不意味着立即违反法律。

公正委相关人士解释道:“只有在虚假或夸大广告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并导致实际购买行为扭曲时,才会因不当标注或广告而受到制裁。”

公正交易委员会期待此次措施能让消费者更清晰地了解广告主体的真实身份,并为广告主和影响力人物(Influencer)提供可预判法律违规可能性的标准,从而提高市场的警觉性。

出处: https://www.fmkorea.com/best/989527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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